农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小心内设陷阱、深坑;律师站在一旁偷笑、客户落井还被下石。
我在厦门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向我们指定了厦门市农业湖滨支行做为我们的贷款方,作为开发商的客户 此时我们已经没有选择余地了、其实作为整个社会来说我们这些购房户就是一个弱势群体,在一纸的“霸王合同”面前,你也只能无奈的签下自己的名字,根本就没有半点讨价还价的余地。从此以后我们便开始慢慢地走向农业银行早已为我们挖好的陷阱……
这一天终于来临了,6月5日下午,我突然接到银行通知说我‘逾期付款’,被银行起诉了。第二天,我赶紧到农业银行去查帐,发现是一时疏忽将钱存到另外一张农业银行卡上了。随后我立刻将逾期的欠款、利息、滞纳金全部补交上(经农业银行负责人同意),可是农业银行依然将我告上的法庭,并让我赔偿法院诉讼费、律师诉讼费共计15320元。我内心受到巨大的委屈、我质问农业银行“为什么我刚逾期时不电话通知我一声,当时签合同我留了3个电话?”农业银行负责人此时态度大变:‘我们通知不到你’可是为什么通知我去交律师费时他们却可以轻轻松松、三番五次地通知到我?原来一个电话就可以解决的事却让我蒙受了15320远的律师诉讼费。这对一个工薪阶层的人来说是多么大的一笔经济负担啊!
然而最令人不解的是当我们逾期后银行的人不断地鼓动我们去律师事务所交了律师费就可以庭外和解了,此时他们的积极性却判若两人,那么他们此时的积极性目的又何在呢?
银行做为一个商业信贷机构,信任应是首位,然而某些人为了自己的蝇头小利却在坑害客户,他们这样做不正是将自己一步步推向‘失信’的深渊吗?
后来我找了一些业内人士通过了解,得知‘这都是银行内部某些人和律师合作干的、中间大有猫腻!’,至于他们之间如何分成这笔‘包赚’的律师费大家就不得而知了……
今年底,按照中国加入WTO开放金融市场的规定、允许外资银行全面经营人民币业务“彻底的市场经济”马上就要来了我们这些“小客户”们,总会有翻身的一天。
最后我希望有和我同等遭遇的受害者,虽然你们有错,但是真正的错是农业银行,让我们团结起来,为自己讨个公道,请将你们的受害的全部金额、贷款银行告知于我